2009/01/14

[黑]愛情,因為自私所以心甘情願

很多人大概都會認同並且深受感動於所謂「偉大的愛情」。

什麼是「偉大的愛情」呢?不外乎「不計代價的犧牲」、「毫無保留的奉獻」、「沒有懷疑的信仰」、「100%的忠貞」,還有永恆、耐心、善意、體貼、包容、寬恕、為對方設想…。大概舉凡人類高尚的情操特質都可以在「偉大的愛情」裡面被表現出來。

哥林多前書13章4-8節
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,愛是不忌妒,
愛是不自誇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
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
不計算人家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,
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,愛是永不止息。


哥林多前書寫的是上帝的愛,不是凡人的愛。我只是凡人,當然凡人的普世價值我也認同。但是,我卻不是這麼理解所謂「偉大的愛情」。我認為,愛情有一個很核心的特質,那就是「自私」與「佔有」。別急著反駁或者舉反證。當有一個人的身形、聲音、面貌、情緒、個性,甚至味道,讓我們的生物本能讓他產生化學反應,包括:體內賀爾蒙的微妙變化、腦袋某些激素或酶的分泌增減,使得自己對他產生某種名為「愛情」的特殊反應。讓我們在感官上、在精神上追求「想和你在一起」、「想和你分享」、「想要佔有你」...的欲望。這些欲望都是從我為出發點,「我」想和你在一起;「我」想和你分享;「我」想要佔有你...。這一些當然是「自私」。

自私就一定排他,排他就是「佔有」。我想和你在一起,所以我不想你和別人在一起;我想和你分享,所以我希望你只和我分享;我想要佔有你,所以別人不能佔有你...。這一些都是最生物本能,最原始核心的愛情反應。

再更深入來說,為什麼我想跟你在一起?因為跟你在一起我很快樂。為什麼我想和你分享?因為我快樂,我希望你也快樂。為什麼我想要佔有你?因為我想跟你分享我的全部,所以我也想要分享你的全部。

我們會為自己所愛的人做很多事情,買花、設計浪漫晚餐、買貴重禮物、按摩愛撫、替他做作業、幫她帶小狗、為他做家事、替她付帳單,甚至為他懷孕生小孩。我們也會為自己所愛的人改變很多想法或行為,本來不喜歡吃辣的變得愛吃辣;本來不懂3C的變成3C控;本來支持水餃黨的變成投票給火鍋黨...。

這些跟「偉大的愛情」又有什麼關係呢?這些就是偉大愛情所列的高尚情操的起點,我喜歡吃滷肉飯,但是他更喜歡吃水餃,於是「犧牲」我的滷肉飯,去迎合他的水餃;辛苦存下半年零用錢,買一隻名牌眼鏡「奉獻」給她;我「相信」他的價值觀是對的,所以我也支持水果黨;我「體貼」他上班好辛苦,所以家事我全包了...。

是的,我們付出好多,我為了他做什麼做什麼,我又替他怎麼樣怎麼樣,我還幫他如何如何。可是,我們有沒有想過,我們這麼做最根本的理由和動力是什麼?你一定會回答:「因為他喜歡,因為他會快樂!」這不是最根本的答案。再仔細想一想,為什麼我們要「他喜歡」和「他快樂」?

答案終於出現了,因為「他喜歡」會讓「我」感到滿足;「他快樂」會讓我感到「愉悅」,於是我可以感受到愛情的幸福。沒錯,說了那麼多替他做,為她想,扯了那麼多高尚的情操,追根究底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對於愛情的渴望。所以,我說愛情當然是「自私」和「佔有」。

情人們之間的爭吵是為了什麼?不就是為了「我做比較多,你做比較少」、「我都替你想,你都沒替我想」、「我都幫你,你都不幫我」...。當我們沒看透愛情的本質,一直以為我們總是在為對方付出的時候,不可避免的我們就會比較,我們就會計算。

也許你會說,不會呀,我才不會計較都是我付錢,我才不會計較都是吃他喜歡的東西,我才不會計較都是我替他想...。真的不計較嗎?熱戀期不計較,過了熱戀期呢?平常不計較,吵架的時候呢?一兩年不計較,如果這傢伙一輩子吃你穿你用你呢?

不需要有罪惡感,會計較表示你在意,你是正常人。

那麼,那些「偉大的愛情」呢?當然存在呀,而且一點都不偉大,你我的身上都找的到。如果,我們打從心底真心的愛一個人,那我們就算在過程中有多少的掙扎衝突,最終我們會愛這個人任何的樣子。因為「他快樂」我才「愉悅」。

如果,我們打從心底真心的愛一個人,那我們就算在過程中有多少的掙扎衝突,最終我們會甘心為他做的任何付出。因為「他喜歡」所以「我滿足」。

如果,我們打從心底真心的愛一個人,那我們就算在過程中有多少的掙扎衝突,最終我們都會體諒他所有的行為,因為因為「他快樂」我才「愉悅」。

更重要的是,因為這一些「奉獻」、「甘願」、「體諒」、「付出」、「犧牲」...其實都是為了滿足自己追求愛情的幸福感,為的都是自己。所以,我們會跟自己計較嗎?如果,你真的那麼那麼真心愛著他,那他就是你自己了,你又怎麼跟自己計較呢?說起來好像很容易,但是少了中間那些掙扎衝突,真的很難讓人看清楚愛情所為所求真的只是自己。

那麼,那些愛上酒家女的火山孝子呢?那些替大哥頂罪的無知女人呢?如果那是他們的愛,他們為了滿足自己「愛情的幸福」的所作所為,旁人有什麼資格評論?如果,有一天你不甘心了,不願意了,不划算了,那表示你不再那麼愛他了,你的付出無法滿足對「愛情的幸福」的追求了,那就趁早分手了吧!

明明知道中獎機率只有億萬分之一的彩券,要不就看清楚狠心不買,去吃一頓飯還比較實在;要不就懷抱希望,開開心心的等著兌獎,輸了也甘願。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種,不買又看人中獎眼紅,買了沒中又機機歪歪,好像全天下都欠他似的?他從頭到尾就忘記了,號碼是自己選的,錢是自己掏的,就連兌獎也都是自己開電視的(沒兌獎就不知道沒中囉~~),獎券行老闆可沒有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!

一開始我就說了,「偉大的愛情」這樣的普世價值我這個凡人也認同,只是這一些偉大說穿了,還是自私!

1 則留言:

  1. 「我」想和你分享;「我」想要佔有你...。這一些當然是「自私」。



    你若將「我」;改成「我們」。
    從「我」想要佔有你;改成「我們」想要共同分享。


    那你對「哥林多前書13章4-8節」會有不同的領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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